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陕西省 > 宝鸡市

民间社火

民间社火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民间社火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民间社火是春节期间流行于民间的一种自演自娱活动,它来源于古老的土地与火的崇拜。社,即土地神;火,即火祖,是传说中的火神。在以农业文化著称的中国,土地是人们的立身之本,它为人类的生存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火是人们熟食和取暖之源,也是人类生存发展必不可少的条件,远古人们凭着原始思维认为火也有“灵”,并视之为具有特殊含义的神物,加以崇拜,于是形成了崇尚火观念。由古老的土地与火的崇拜中,产生了祭祀社与火的风俗。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认识能力的提高,祭祀社火的仪式逐渐增加了娱人的成分,成为规模盛大、内容繁复的民间娱乐活动。

社火根据其表演形式可分为造型社火和表演社火两类。造型社火有布社火、背社火、马社火、车社火、芯子社火、山社火、面具社火等列队游演,主要展示人物造型和工艺;表演社火有地台社火、高跷社火等,主要在场院进行斗打表演。

社火以民间传说和戏剧故事为题材,通过一个或一组人物展现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即为一转社火。人物要画社火脸谱,穿社火服装,持社火把杖。社火游演一般是探马在前,后面跟着社火会旗、火铳队(炮队)、旗队、社火队,最后是锣鼓队。

改革开放给民间社火艺术带来了新的生机,社火艺术得到发扬光大,成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民间文化活动。




下一篇:二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