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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王崇拜

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竹王崇拜为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革利乡为中心,居住着一支神秘的苗族,自称“古董”苗,分布在镇宁、紫云、西秀三县(区)交界处的11个乡(镇),68个村,158个自然寨,人口约25000余人。其中,镇宁县“古董”苗族人口约1.3万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地处云贵高原向广西斜降地带,苗岭山脉横贯其中,位于贵州西南部珠江水系与长江水系分水岭的南坡,苗岭山脉的西段。自治县总面积1718平方公里,地势狭长山峦起伏,北高南低,东接安顺,紫云自治县,南濒北盘江与望谟、贞丰两县隔江相望,西邻关岭自治县,北连六枝特区,普定县。镇宁自治县革利乡位于县境东北部中片区,革利乡已通车、通水、通电,山峦起伏,连绵不断,沟壑纵横,大山深处居住着一支称“古董”的苗族,即古老古代就居住在这里的苗族,古董苗居住环境大山连绵、林木莽莽、从山峻岭,属于典型的喀斯特岩溶地貌,这支苗族自称“蒙正”,即遗留下来的意思。

关史学家推断,西汉时代(公元前25年)牂柯太守陈立诱杀夜郎国最后一个王“兴”,兴的妻、父翁指与兴之子邪务组织了22寨苗民反抗,战败后逃到镇宁县这里躲避定居。经过250年的发展后,逐步强盛起来,三国后期又被打败,当地官家强行其全族人迁往陕西汉中,现革利苗族是遗留下来的夜郎国人民。至今这里的苗族仍然供奉着竹王即夜郎王。镇宁革利乡苗族至今仍然称竹王是他们的老祖宗,每个男性人都要举行供奉竹王“偶像”仪式,认为供奉竹王后,在世时竹王就能保护他们全家的安全,死后有竹块陪葬才能回归祖宗。如革利苗族男性注重敬供竹王偶像,视作民族图腾;男性成人后,择吉日请祭师杀母猪安“竹王”位;由家族择吉日敬供竹王;供“竹王”的人逝世时即把竹王偶像取下用两小块竹片陪葬,以作回归祖宗处的证据;女性头上都用两块一尺五长的竹片做成竹梳戴在头顶上,表示对竹王至高无上的崇拜。

竹王崇拜,流行于革利乡“古董”等苗族地区,现在“古董”苗仍然世袭传承着。本寨乡纳早:第一代朱少华(尤掌)→第二代朱廷先(尤治))→第三代朱秀明(尤作);江龙镇杨柳坝:第一代杨少先尤才)→第二代杨德富(尤总)→第三代杨秀军(尤万);江龙镇崇宇山:第一代杨顺芝(尤才)→第二代杨文富(尤翠)→第三代杨德贵(尤顺)。

苗族供奉竹王“偶像”,是用麻束成并供奉在自家的堂屋楼上椽角上,一是表示尊敬老祖先竹王,二是表示对竹王至高无上的崇拜。革利苗族对竹王画像至今仍然供奉世袭敬供,敬若神灵,这支苗族古老的风俗习惯没有完全消失,历史源远,全国苗族130多个支系,而供奉竹王“偶像”的仅有革利支系苗族。在镇宁自治县苗族有8个支系,其他的7个支系均不供奉竹王,只有革利支系供奉竹王,极具古代苗族文化和夜郎文化渊源的研究价值。

随着现代经济和工业化社会的发展,竹王崇拜面临着新文化的冲击,城乡人民忙于各种生活途径,年轻人都外出打工,年轻人已不再供奉竹王,许多女性不再戴头上的竹梳。同时,现在有的制作竹王“偶像”已经把程序简单化,特别是祭祀的过程及内容,只有村寨的寨老知道,如再不加以保护,竹王崇拜的习俗将有流失而被淡化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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