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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灯

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车子灯为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车子灯》是一种以唱带舞,唱舞结合的民间舞蹈,一说其起始于隋代的隋炀帝来杨州看琼花时,下令天下设灯庆贺,陆埠地处山区,便创制了车子灯的方式,既能挂灯,又利行走;二说是宋高宗为迎娶南逃宁波时救他的那个村姑进宫为妃未成,就留下凤辇以谢,后人便以此仿制并演变成为车子灯了。至明清代更趋成熟,从以往的即兴舞蹈表演发展成为有伴奏、有歌唱、有叙事情节和有语汇的民间舞蹈了。每逢农历正月初一至正月十八,表演车子灯已成为当地一大娱乐习俗,持续到上世纪“文革”时废弃。1987年后,当地重组车子灯舞,并进行了一定的创新,多次参加过宁波市及本市的各项大型文艺比赛或表演活动并多次获奖,1996年被宁波市命名为“车子灯之乡”,2000年被省文化厅命名为“民间艺术之乡”。

车子灯用木或竹扎制,造型四角八方,并被各种色布、纸花、丝头、排须、人物偶像、图片等装饰得多姿多彩,“龙凤呈祥”、“年年有余”以及鹤、鹿、蝙蝠等各种吉祥物、历史和戏剧人物装缀其间,整个车子灯尢如一座花亭。其表演一般大约由锣鼓4人、弦乐5人、演唱2人、提灯1人、调车子灯2人、后勤1人共15组成,如车子灯多了,演出人员也相应增加。其中操作车子灯的是一对10岁左右男女少年,表演程式多为在锣鼓的导引下起舞,有“三碰头”、“原转地”、“调四角”等多种套路、队形和动作,表演的寓意是一对对青年男女由相识、相知到相爱的过程;接着由弦乐伴奏着演唱,曲调均取自民间小调、山歌等曲牌,如“四季红”、“五更调”、“无锡景”等,唱词也系因地因时因事而自编,可套用各种场合。

经努力,现在的车子灯已继承有人,但仍需创新和保护,不断地培养新人,让它长行而不衰。

信息来源:宁波市文化馆(宁波市展览馆宁波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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