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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弦”戏

“四弦”戏
房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
“四弦”戏为房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

“四弦”戏为房山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产生于十八世纪末期,至今120余年,在山区一带广为流传,如蒲洼乡芦子水村及东村。由于“四弦”戏唱腔婉转动听、高亢有力、富于表现人物和剧情,很受当地群众欢迎。“四弦”戏深深扎根于山区广大农村,扎根于百姓之中,是百姓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该戏曲传承百年以上,相传是芦子水村一户地主家的长工传授的,多年来深受百姓喜爱。“四弦”的传承,没有正式老师授课,采取的方法是老师傅带新徒弟,唱腔口教,动作亲自示范,当代主要传承人有隗合福、隗合清,弟子达50多人。

“四弦”戏唱腔韵味不一样,没有板式要求,有“九腔十八调”的说法,适合在农村演出,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四弦”戏保留剧目不多,总计有十余出,皆为古装戏,曲目有如:《三仙洞》《石佛口》《窦娥冤》《熊州》等,演出覆盖了房山区地区,涞水县部分地区,门头沟部分地区,涿鹿县部分地区。“四弦”戏的词曲较为复杂,唱腔婉转动听、高亢有力,文乐有四弦、墨笛和笙,武乐,有皮鼓、大叶子、锣。

该戏曲历史悠久,韵味独特,曲目保留较为完整,且传承关系清晰,是地方戏曲的重要内容,对于研究我国戏剧发展历史具有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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