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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族毕摩祭祀文化

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彝族毕摩祭祀文化为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盘县毕摩祭祀文化主要分布在坪地乡、鸡场坪乡、松河乡、淤泥乡、普古乡等彝族聚居区。坪地乡位于盘县北部,与水城县的龙场乡、营盘乡和云南宣威市田坝镇接界,毗邻洒基镇、松河乡、四格乡。全乡辖区152平方公里,l5个行政村182个村民组,总户数9074户,总人口34117人,少数民族8529人,占总人口数的25%。

据《勒俄特依》等彝文文献记载,当上界父性白云苍天降下灵神果籽落于下界母性黑土大地上,经过三年孵孕并长成铁杉巨树历经九世后,终于长成了铁杉巨人,但却不能成人类始祖,至阿居阿丛时代时,方知应该祛除白、花、黑三秽后举行祭祀猪胛卜,于是,格兹··格俄·沙萨作为使者去上界请毕摩,额氏毕摩才在屋后竹林中,“砍回三根神竹杆,削成三付竹神签,编成三顶神法笠,制成三付神法扇神”,送给额阿孜三爷子,额阿孜三爷子带着号称“斯穆安甘”的经卷法具来到凡间后,下方搭铁桥送猴瘟,中间搭银桥送祖灵,上方搭金桥祛污秽,为铁杉巨人祛除了三遍三色秽后举行了祭祀猪胛卜,于是有了雪族十二支,且其中一支成了人类的始祖。人类传了若干代以后,为了消灾禳难生育繁衍,也学着额毕额阿孜三爷子的作法进行了祭祀仪式。

毕摩原是彝族传统文化的主要创造者、继承者和传播者,是彝族传统社会中的知识分子。随着等级制度的消亡,毕摩的阶级地位也随之消亡,但其祭祀活动的职责却一代一代地沿袭下来,毕摩祭祀文化也因此逐步渗透到彝族人民的生活和生产之中。明末清初,随着汉文化在彝族地区的传播,部分彝族改用汉文并以佛教的方式进行丧葬活动,毕摩的职能范围逐渐退化,只有偏远不受汉文化影响的彝族地区仍然从事毕摩法事和传播毕摩文化。

毕摩祭祀文化涉及面广,彝族地区结婚、祈求儿女、过泥关、小儿杀关、祭祖、祭山神、祭青苗、求雨、扫火星、扫白雨、除祸忠、占卜吉凶祸福、节日献饭、丧葬法事等等都须请毕摩主持,尤其是在丧葬法事中最能集中体现毕摩祭祀文化。

在丧葬法事中,毕摩身穿用麻布或棉布制成的法衣,头顶由绵羊毛和竹条编制而成的棕色斗笠——法帽,毕摩要连续五天诵念彝文经书,对死者进行超度。这些经书依次是《献饭经》、《献酒经》、《献水经》、《设灵经》、《献牲经》、《招魂经》、《驱邪经》、《解结经》、《解药经》、《献茶经》、《净身经》、《惩治经》、《福禄经》、《开山经》、《出堂经》、《入灵经》、《接寿经》(只用于未满60岁亡人)、《血河经》(只用于女亡人)、《酒水经》、《解冤经》、《指路解冤经》、《指路经》、《活灵经》、《补漏经》等20多部。从所念的经书和内容来看,它不仅折射出朴素的哲学观、伦理道德观。而且还蕴含了浓郁的宗教色彩。此外,经书还记述了彝族先民不畏辛劳开疆拓土的种种困难历程。如《献饭经》中叙述了粮食生产的全过程,以及种粮储食的重要性等等;《指路经》记叙了返回祖地全程中所经过的地区,以及这些地区所发生的事情等等。同时他们还要伴以祭祀舞蹈吟唱祭祀古歌,共有驱邪——招魂——献酒——开丧——交奠科——站营——洒水——指路——解结九个环节。

毕摩祭祀文化体现了朴素的哲学观、伦理道德观和浓郁的宗教色彩,其在祭祀活动中运用的大量经书,已成为记载彝族历史源流、宗教文化的珍贵史籍,对于研究彝族历史文化、祖灵崇拜以及彝族生产发展、语言文学、伦理道德、医药历算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坪地乡彝族毕摩祭祀文化在传承上是自发传承、彝文的产生、发展、普及和应用,使毕摩应运而生成为彝族社会中的智力阶层,随着现代化建设的加快,外来文化的冲击,加之毕摩祭祀文化只在民间自发传承,没有进行过系统的搜集整理,彝族文字教学也没有很好地在广大彝族地区普及推广,因此,彝族毕摩队伍逐年减少,从事彝文事业的人也寥寥无几,彝族毕摩祭祀文化面临失传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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