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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麒麟

南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唱麒麟为南通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唱麒麟,南通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曲艺类项目。

唱麒麟是早年从苏北里下河水乡深处的高(邮)宝(应)兴(化)地区,经由东台的“台南”一线辗转传流到海安的沙(岗)仇(湖)各乡各镇广大农村的一种演唱类曲艺活动项目。多在民俗节日期间,尤其是春节的祝节娱乐活动中进行。“麒麟”二字皆从“鹿”,但非动物中的“鹿”类,她和“龙”一样,也是古代先民想像中的一种图腾崇拜的“神兽”。相传是“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用来为“无后”的善男信女担当“送子观音”的坐骑。演唱时,使用的道具是“麒麟”。其形是“狮身”、“鹿角”、“龙须”、“扇尾”、“虎足”,其面祥和友善,周身翡翠绒毛。“送子观音”怀抱一个男婴端坐其背上。两根竹木短棍支撑道具,表演者两手各执一棍,伴随胡琴、锣鼓的节奏频频颤动,另五人分别为琴师和锣鼓手。旧时,“唱麒麟”是从里下河水乡深处传流而来海安这一苏北里下河相对富庶的农村的。那时高、宝、兴一带多沤水田,一年只栽一熟水稻,而无越冬“旱粮”作物,秋收之后,“下河人”有一种收熟之后“土脊”(一种未经火烧的大块土坯)封门,南下“讨饭”,节后回乡的习俗。“唱麒麟”是“下河人”用作“唱吉利词,讨百家饭”的一种方式,久而久之形成“易地传播”。新中国成立之初,这种演唱类曲艺表演活动项目在海安的里下河地区也就“无师自传”地代有传人,经过农业合作化及其以后的农业生产管理体制的多次变化,特别是集体经济的主流阶段,和“只生一个好”的“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落实,此类宣扬“多子多福”传统意识的文艺形式一度受到限制,逐渐形成“断层”,在广大农村极少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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