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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花鼓

盐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三人花鼓为盐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三人花鼓》

三人花鼓,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传统舞蹈类项目。

“花鼓戏”是劳动人民创造的一个民间小戏剧种。它形成于清代,距今已有一百余年,是地方民间的一个特色文化,是一个艺术风格独特、群众基础深厚、地方色彩鲜明、生活气息浓郁的地方小戏剧种。

“三人花鼓”又称盐城花鼓,以舞为主,以唱为辅,是区别于其它地区流行的一种花鼓形式。相传在清代中、晚期,流离失所的乡民为了生计,在沿街乞讨的过程中为求得赏赐、讨口饭吃,边舞边唱,逐步演变成三人花鼓。“三人花鼓”边唱边舞,三人分别为生角、旦角、丑角。女角为旦角,又称花鼓妈妈,一手执红绒球,一手执红绸;一男为生角,一手执小锣,一手执小锣板,腰系红绸,这对男女常以情爱为线,进行边舞边唱。另外一个男的老丑角,又称跳僮,开丑脸,挂鼻须,头戴没顶草毛圈,上身反穿背心,手执破芭蕉扇,在一男一女中进行挑逗性表演。花鼓表演的现场气氛由扮老丑角的承担,演唱时,他插科打诨、诙谐风趣、以滑稽表演逗出笑料让人捧腹。

盐城的“三人花鼓”又以大冈“三人花鼓”尤为突出,它是在民间舞蹈的基础上,吸收了劳动山歌、走场牌子和戏曲音乐等多种艺术形式。表演时采用的旋律是采用当地民歌、哼歌为素材,逐步发展成为几个基本曲调,应用于有简单情节的戏剧之中,后由于戏剧情节的复杂化和人物思想感情表达的要求,原始曲调变成了有各种不同节奏的、能表达各种不同情感的、分别适用于男声和女声演唱的曲牌。不过,一些原始的曲牌目前已经失传。

早期的“三人花鼓”只有半职业性班社在农村作季节性演出,农忙务农、农闲从艺。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现在已发展为自发组织、自发参加、自娱自乐的花鼓队,并在形式上也有了很多的改变:有将歌舞形式的地方花鼓改编为有故事情节的对子花鼓;有将原始的三个人物“生、旦、丑”改编为“老生、小旦、花旦”的人物形象来表演等等。并在许多的重大节庆日活动时进行表演,以展示社会的进步、文明,祝福平安富贵、喜庆丰收等。“三人花鼓”已从原始民间舞蹈逐步成熟为艺术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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