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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判

淮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跳判为淮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跳判,淮安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传统舞蹈类项目。

千年商业古镇车桥,环境优美,气候宜人,交通便捷,商贾云集,素有“苏北小南京”之美誉。车桥镇北宋时期已初具规模,因“五桥十三庵,一百零八巷”而闻名遐迩。每年农历十月初一的“车桥庙会”期间,南来北往的人很多,在庙会上都要举行民间社火的表演,“跳判”便是其中的一种民间舞蹈形式。

民间舞蹈跳判主要以楚州区车桥镇为中心,辐射区域为周边乡镇。跳判,又叫“跳判官”,由12人一起表演。跳判又分“地判”、“抬判”。“地判”又称“文判”,前有两小鬼敲大锣开道,四小鬼手执钢叉,后跟文判官一人。文判官戴面具,挂红须,穿绿袍,一手拿笔,一手拿折子。“地判”后面紧跟着“抬判”。“抬判”又称“武判”,由四名脚夫抬一判架,判架由两根杉篙和一个特制的圈椅组成。武判官坐在上面,一手拿阴阳扇,一手拿朝笏,宽肩,挺胸,捺0 。舞蹈如在行进中表演,则锣声大作,敲成“哐哐哐,嚓嚓嚓”的节奏,小鬼们左蹦右跳,丑态百出。文判官则耀武扬威,驱使喝斥。武判官在走动中的架子上表演,左仰右卧,翻扑倒立,有金鸡独立、白鹤亮翅、懒睡牙床等姿势,急如- ,缓若柔指轻扣。抬架脚夫步伐一致,与武判官动作协调,配合默契。如果在广场表演,先由脚夫抬着判架绕场一周,打开场子,接头武判从判架上翻身着地,文判也同时空翻上场,文武判官相对表演脱靴、抬背、倒骑毛驴、旋风腿等动作。演出中间文判向观众打开手中的折子,一面写着“善恶分明”,另一面写着“天理昭彰”。整场表演动作夸张,风趣幽默。该舞蹈有数百年历史,有“神判”、“活判”之称。该舞蹈已被编入《中国民间舞蹈集成》。

“跳判”最初是乡村傩戏的一部分,是在祭神逐疫时表演的带有原始宗教和迷信色彩的民间舞蹈,具有一定的历史和文化价值。后来因神会出会的需要,便把傩戏中具有代表性、娱乐性的那些歌舞片段重新加工组合,形成大会- 时活动项目。参加这种民间舞蹈的大致有三种人:一是旧时唱香火的僮子,他们原是乡村傩戏的主角,平时务农,有了祭神、逐疫的仪式时,就由他们做香火。二是一些文人,如乡村里的秀才和私塾先生等。他们有文化,会写唱词,也会谱曲,许多民间小调和民歌都出自他们的笔下。三是一些工匠,就是手艺人,他们在劳作之余,十分喜欢参加这类社火杂戏,从平民生活的乐趣出发,创造出了各种各样、丰富多彩的表演项目。

所谓“跳判”,即化装成判官的形象,手上拿着宝剑,在大街小巷,挨门逐户地捉鬼驱邪,讨个吉利,讨点财物。除跳判外,大家小户,还要在堂屋墙上挂张判官的画像,形态虽不尽相同,但大都狰狞恐怖,以示捉鬼驱邪。一般的道具有:钢叉、面具、红须、绿袍、笔、折子、判架、阴阳扇、朝笏、锣、毛驴。“跳判”不仅在楚州车桥盛行,在扬州、南通等地也有流传。“跳判”造型优美,动作惊险、风趣幽默,它塑造了一个纯洁可爱的钟馗形象,与人们常见的那个手执青峰、面目狰狞的判官形象全然不同,有一种意境美和人性美。

由于时代的变迁,跳判濒临消失。为了使“跳判”这一民间舞蹈能够得到保护和传承,楚州区文化主管部门组织了一支专业人才队伍,深入乡村开展调查研究,走访老艺人,挖掘、整理跳判资料,对车桥“跳判”的历代民间传承人建立档案,并鼓励艺人和民间有识之士参与“跳判”的演出活动,同时,为“跳判”提供和搭建演出平台,使之恢复和保持生命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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